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10-31 编辑:网站管理员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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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政办〔2017〕96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县城区交通道路不断完善,冬季破冰除雪任务区相应扩大(文化路东西两端贯通、玛依勒西路贯通、团结路等修建完善)。为加强我县城镇冬季破冰除雪工作的管理,保障全县交通道路畅通,使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一个清洁、优美、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对冬季破冰除雪任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破冰除雪范围包括:城镇主干道、人行道及道路两侧的公共区域。街道、人行道的积雪由各单位负责打扫,公共区域的破冰除雪工作按规定由“门前三包”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完成。
二、各单位应做到下雪就是通知,停雪就是命令。对于小雪或中雪必须在5小时内清扫完毕,大雪务必在次日内清扫完毕,确保道路通畅。
三、城区除雪应做到:露路面、露路沿石、见线道、人行道见路面,绿化带内堆积积雪不得高于护栏。多余的积雪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拉运到城东垃圾场。清除积雪时要注意公共设施、树木、人行道方砖及道路的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破冰除雪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保证交通安全和破冰除雪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除雪工作,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包。除雪期间安排一名负责人到现场监督检查,必须按质量、按要求完成除雪任务。
六、市政园林环卫处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清雪任务区,剩余路段由承揽公司负责清扫,由县督查室、市政园林环卫处、城管大队负责监管。
七、沿街商铺及单位的“门前三包”区域的除雪任务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大队共同负责督查。
八、由文明办、绩效办、督查室、环卫处、城管大队对全县除雪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不参加劳动,影响扫雪质量等情况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九、城镇道路破冰除雪任务已按各单位实有人数进行分配(分配表附后),请各单位按照任务分配表组织本单位职工准时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
联系人:马兴龙 13565292908
徐耀强 15699012908
附:2017年冬季破冰除雪任务分配表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