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里县“河长制”乡(镇)级河流河长名单的 公示
信息来源:河长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07 编辑:网站管理员3 点击:
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7〕71号)等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我县河流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托里县“河长制”乡(镇)级河流河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8日,公示内容附后。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影响河流水域等环境的问题。
监督电话水利局电话:0901-3687914
托里县河长制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