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业人员登记与证件办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7 编辑:Admin 点击:
次
许可事项名称
|
律师从业人员登记与证件办理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
申报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制定我区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1047号)文件规定,根据各类服务事项的标的计取服务费。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