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里县“河长制”县和乡(镇)两级 工作方案、六项制度的公示
信息来源: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7-12-08 编辑:网站管理员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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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7〕71号)等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我县河流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托里县“河长制”县和乡(镇)两级工作方案、六项制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9日—2018年1月9日,公示内容附后。
监督电话:0901-3687914
托里县河长制办公室
托里县水利局(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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