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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概况

信息来源: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7-09-06    编辑:网站管理员2    点击: 次


【概况】 1983年6月,托里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办信访科。1990年10月,县信访科改称县信访局。人员编制从最初的1人增加至2013年的10人。2012年,成立托里县群众工作部,增编2人,与县信访局合署办公。2014年,实有职工7人。县信访局迁到政务中心楼,分配总面积达250平方米,其中联合接待大厅70平方米,信访接待室40平方米,5间办公室合计100平方米,储物室40平方米。

2014年,托里县进一步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县级领导干部的接访、下访、约访,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抓信访工作的落实,全县信访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重点工作】 2014年,按照县委总体部署,在县群教办督导组的指导下,信访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纠正信访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作风建设,突出信访特色,坚持局领导带头立学立改,广开言路听意见,坚持改正干部“四风”问题,边查边改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章立制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一名干部负责群教工作,建立整套群教档案和台帐,制定活动推动计划,确定学习篇目24个,撰写心得、笔记14份,修改“四风”材料14次,全体干部职工“四风”材料7份,谈话14人次,及时向县督导组汇报材料。

“三民”工作】 2014年,县信访局积极开展“三民”工作,按照托党发〔2014〕4号文件要求,下派两名住村干部加强民族团结,落实民生建设,增加农牧民收入,强化群防群治,确保社会稳定。“三民”驻村工作组走访198户牧民,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发放120张“住村工作队便民联系卡”,解决残疾困难群众生活问题5件。县信访局及其成员单位,向住村“三民”工作组提供经费5 000元,生活用品2 000元,办公用品6 000元,共计1.3万元。按照《关于在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塔民办〔2014〕11号)要求,县信访局多方协调,与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共同调处督导组交办的信访事项。12月底,共收到自治区督导组交办信访事项24件(次),答复处理22件(次),化解率92%。收到地区督导组交办信访事项53件(次),答复处理45件(次),化解率85%。 

【领导接访】 2014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塔城地区信访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实行县级领导干部接访,责任单位联合调处,推行“民情手册”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完善领导接访制度的通知》,在接访的同时,涉及哪个部门的问题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联合接访,配合接访县领导现场解决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效率。为密切接访领导与上访群众的联系,印发“民情手册”,接访领导通过记录、翻阅“民情手册”,把上访群众的诉求记在本上,放在心中,为信访事项的办结提供保障。全年30名县级领导接访95次,人均接访3次。共接待来访群众313批496人(次),答复288批456人(次),办结率92%。 

【领导下访】 实行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推行信访事项“两督一问”工作方法。县领导干部主动到问题多、情况复杂的乡(镇)了解社情民意,当面倾听群众诉求。全年县级领导下访30余次,调处信访案件5件(次)。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约访的形式,与上访群众代表约定时间和地点面对面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对每一件约访案件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解决,确保群众上访不落空。由信访局制定《托里县2014年领导约访接待安排表》,全年,县级领导共约访上访群众12批(次)。为了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信访事项督办台帐》,对预期未办结的案件进行电话督办,电话督办未办结的下发《信访事项督办单》,进行书面通知督办,对书面通知仍未办结的会同绩效办,进行绩效问责。全年电话督办9次,下发督办通知单48件。地区信访局通过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向托里县交办信访事项9件,答复解决9件,化解率100%。 

【创新工作】 2014年,县信访局创新信访工作。一是以“信访代理”为抓手维护群众合法权,推行疑难信访问题“会诊”制度。我县对疑难信访事项实行“信访代理”,代理信访人到有权办理的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反映诉求。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开展“三联”活动。抓好矛盾纠纷排的查化解。 “三联”活动:即一个基层党组联系一个上访群体,一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上访老户,一名乡村干部联系一个新发生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员,发现问题,主动介入,就地化解。通过“三联”活动,构建起乡(镇)、村队(社区)、群众工作信息员三级信访联系网络,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发现的矛盾纠纷信息汇报给乡(镇)一把手,及时安排基层单位及时做好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的就地化解,有效避免群众的越级上访。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越级非正常上访信息,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果断处理,严防事态蔓延扩展。全年下派的400余名“三民”工作组成员认真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建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排查矛盾纠纷98起,全部予以化解,化解率为100%。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队(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得到及时化解。 

【疑难案件调处】 2014年,县信访局按照新时期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以“事要解决”为目标,以群众的满意度做为衡量信访工作的标准,及时有效的化解一批信访疑难问题。一是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提前介入,超前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不计个人得失,全力为信访群众解决难题。三是以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基础,将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资金用到实处。根据《关于合理规范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联办密电(10)21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分2批向地区申报上报6件案件。上级信访部门批复4件,造成2名困难上访群众的医疗问题无法解决。为给困难群众解决问题,经和上访人商议,县信访对资金进行重新分配,将申报的6个信访问题全部解决。全年共申请疑难信访案件资金14.5万元,县财政配套3.1万元,合计17.6万元。解决6批8人的信访问题,全部签定《息诉息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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