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09 编辑:网站管理员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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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公路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本县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制定公路交通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县、乡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等组织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环保工作;
(四)协同本地运管部门和地区交通运输局对本地购置客、货车、出租车的审批。
(五)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信用评价考核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六)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七)负责并指导本县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交通行业价格和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培训、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辖区内交通运输治安保卫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交通行政复议工作。
(十)承办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