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编办 发布日期:2017-08-02 编辑:网站管理员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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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塔城行署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托里县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13项托里县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未纳入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行政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一律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同事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事项;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略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托里县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托里县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3项)
附件:托里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表.xls